潘集区医疗保障局四项措施强化药店疫情防控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全面落实定点药店哨点监测预警、场所与人员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潘集区医保局进一步强化举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药店责任。药店企业负责人是药店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切实部署好防控各项管理要求,积极发挥药店的“哨点”监测预警作用。药店当班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佩戴口罩,执业药师、药师挂药师胸牌,每日进行测温、登记,建立测温台账备查。二是进一步强化购药管理。每个定点药店需派1人戴好口罩、手套,备好测温枪,在门口对入店购药者逐一询问是否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要求其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后,将购药信息进行上传,发现高度疑似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三是进一步强化专人专区管理。对有条件的定点药店,设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专区标示,告知入店购药者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到专区或专柜进行身份证实名登记和信息填报,做到与其他经营区域相对隔离,防止交叉感染,确保药房疫情防控落实到位。四是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由区医保局组成督查小组,对全区各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督查小组针对药店在落实“三个步骤,一登记”要求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压实定点药店疫情防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