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不断规范优化职工生育保险经办服务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由原人社部门主管划归医保部门主管,具体业务经办服务由淮南市医保中心承办。市医保中心积极承接此项业务,不断规范优化经办服务。
强化培训,确保业务平稳衔接。市医保中心为实现生育保险业务移交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参保职工待遇享受不中断,安排专人赴原业务承办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将职工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学懂弄通,为正式划转筑牢基础。业务移交后,中心设立生育医疗费用及津贴审核发放初审、复核岗位,医务、结算、财务等科室配合联动、互相监督,确保职工生育保险业务有序衔接,审核、结算、支付环节有效运转,参保人员相关待遇及时兑现。
规范管理,基金支出安全有序。严格执行市医保局印发的《关于明确淮南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待遇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生育保险经办管理规程。结合工作实际,设立专人专岗,制定工作制度,完善内控机制,确保业务经办流程的合规有序,避免生育保险基金的不合理流失,为参保人员做好基金的守护人。
优化服务,保险待遇及时落实。自生育保险业务划转以来,市医保中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忘医疗保障服务群众的初心,牢记各界公众赋予的崇高使命,不断优化经办服务。截至目前,共计审核职工生育医疗费用2716人,涉及医疗费用1000余万元;审核发放生育津贴4280人,涉及费用6900余万元。为全市参保人员生育业务咨询和办理等提供耐心细致、优质便捷的服务。
下一步,市医保中心将继续做好日常经办管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优化行风建设,心系最广大参保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建设递交上一张“高分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