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淮南朝阳医院、淮南新华医院等五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
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毛集试验区医保中心、毛集试验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基金监管工作要点》要求,充分利用智能监控系统,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局抽查了淮南朝阳医院、淮南新华医院等五家定点医疗机构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期间的医保结算数据,发现该五家定点医疗机构不同程度的存在超药品支出参考价、分解住院、过度诊疗、不合理用药等问题。
依据《淮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经研究决定:
1.拒付(追回)淮南朝阳医院违规费用199.26万元,并责令其整改。
2.拒付(追回)淮南新华医院违规费用191.26万元,并责令其整改。
3.拒付(追回)淮南东方肿瘤医院拒付(追回)违规费用104.02万元,并责令其整改。
4.拒付(追回)淮南东方医院集团凤凰医院违规费用53.53万元,并责令其整改。
5.拒付(追回)淮南市中医院违规金额72.97万元,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及科室负责人,责令医院整改。
望该五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正视违规问题,积极整改。同时,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以此为戒,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加强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医保服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