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淮南市东方医院集团淮化医院、淮南东方肿瘤医院两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
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毛集实验区医保中心、毛集实验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相关投诉举报,近日,我局对淮南市东方医院集团淮化医院、淮南东方肿瘤医院进行检查,发现上述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行为。
依据《淮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经研究决定:
1.追回淮南市东方淮化医院违规费用2.42万元。
2.追回淮南东方肿瘤医院违规费用0.32万元,并要求淮南市医保中心依据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办法对相关医生王某给予处理。
望该两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正视违规问题,积极整改。同时,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要以此为戒,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加强自身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医保服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