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医保系统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医保系统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医保局,毛集实验区卫计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医保系统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保质保量圆满完成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附件: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14日
全市医保系统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淮办秘﹝2019﹞4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淮南市财政局淮南市医疗保障局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南税发﹝2019﹞66号),现就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参保登记扩面组织管理;
(二)及时向税务部门或代收单位、合作金融机构传递上年度本辖区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明细清册;
(三)开展医疗保险费政策宣传和有关业务培训;
(四)原新农合医疗保险费征收支撑系统运行维护、系统操作培训;
(五)参与预算编制和做好对账工作;
(六)协助税务部门拓展开通网上缴费通道等;
(七)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职责范围内有关具体工作。
二、基本流程
在全省或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系统启用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依托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系统,仍按原有的征缴方式、渠道和征缴流程征收入库,并按原有渠道和方式传递相关信息数据。
人社和医保部门分别做好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的系统支撑、日常运维和代收单位代收人员相关培训工作,保证系统运行正常,代收人员正常使用。
(一)待征信息传递。年度筹资开始前,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将辖区范围内原城镇居民医保系统和原新农合系统上年度参保人员应缴费明细信息清册提交同级税务部门,并积极协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促进代收单位或合作金融机构开展有关征缴工作。
(二)票款结报。代收单位统一从当地主管税务部门领取税收票据,分发至征收窗口和代收人员,供其在收取参保人现金保费时开具。
代收单位应按照同级税务部门规定期限、限额结报税收票据,确保票款一致和社会保险资金安全,不得出现压票压款。票证的领用、结报期限、金额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信息传递。代收单位和合作金融机构在完成当期代收、代扣或缴费后,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和医保经办机构要求,建立健全年度参保人已缴费明细清册,在申报缴纳时一并提供给同级税务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便于税务部门与代收单位、合作金融机构、国库、医保经办机构对账。费款上解入库后,各级税务部门将参保人员缴费明细清册和汇缴入库凭证传递同级医保经办机构,由其做权益记录。
三、实施步骤
1.协同税务部门编写政策宣传材料、制作并印制培训资料,协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分级分片组织开展缴费宣传、政策辅导、缴费咨询和业务培训。
2.配合税务等部门协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代收单位、合作金融机构)推进预存代扣或支付宝、微信、手机APP等第三方网上缴费通道应用事宜。
3.配合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按原有模式完成特殊困难群体财政资助缴费事宜。
4.8月20日前开放原新农合系统,协调系统运维公司并协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按原模式对代收单位代收人员进行系统基本操作培训。
5.9月1日前将上年度参保人员应缴费明细信息清册提交同级税务部门或同级政府有关部门(辖区代收单位、合作金融机构),由其交给基层代办人员或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征收或代扣工作。
6.不定期对辖区年度征缴文件落实情况及组织有关征收工作进度进行专项调度、督促督导,保证有关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各级医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征缴各项有关工作。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县区医保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协调,8月16日前将联络人名单报市医保局。联系人:陈玉璞,联系电话:6686902,邮箱:315476561@qq.com。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各级医保部门要积极广泛进行宣传、发动部署。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目的、意义和对参保人的保障作用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应急预案,防范负面舆情。要结合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不断提高参保率和覆盖面。
(三)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县区医保部门要结合实际,立即进行切实可行的工作安排,明确有效措施,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召开调度会进行工作调度,掌握辖区工作进度,避免重复参保,确保完成民生工程95%参保率的考核指标。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县区每月月底前将参保工作进度情况报市局办公室。
(四)压实管理,严肃问责。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广开监督之门,多渠道主动公开征缴信息,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监督。对贯彻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或在工作中出现乱收费、挤占挪用费款的,一律严肃问责;对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确保征缴程序规范、监督到位、费款安全,切实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不断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
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传清
副组长:杨锴、郑伟
成 员:李春雷、陈传纪、袁庆、朱艳坤、桂美琪
郑伟副局长主抓此次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相关日常工作,贾世柱、袁维新分别作为市医保中心及市新农合中心的联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