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医保局关于做好2020年民生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
市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各县区医保局:
为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府(2020)33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医保系统的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王传清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 锴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郑 伟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玉璞 袁庆 高大鹏 金莉丽 桂美琪 袁维新 陈传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有关民生工程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财务规划和法规科。
二、任务分解
1.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
目标任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就医合规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院分别不超过0.3、0.5、1万元,剩余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351”)。慢性病患者在“351”后个人1个年度内门诊慢病合规费用再按80%予以报销(“180”)。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贫困人口在联网的省内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2020年底前,现有的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平稳过渡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框架,构建医保扶贫长效机制。
责任科室: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城乡医疗救助
目标任务: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其中对特困人员实行全额资助,其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实行定额资助。2020年,资助困难群众参保24.1万人(其中:资助建卡贫困人口参保13.01万人)。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责任科室:待遇保障科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目标任务: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责任科室:市医保中心
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目标任务: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全覆盖基础上,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继续推进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更加便民利民。责任科室:市医保中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在市局民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局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履行民生工程牵头职责,加强工作组织协调,推进督导考核评价,调度推动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制定工作实施办法,将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确保完成本辖区各项民生工程任务全面完成。
2.提前谋划,精准实施。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超前谋划,有序推进,精准实施。同时要加强工作指导和跟踪督促检查、考核,最大限度争取项目完成时间,确保项目进度和超序时进度不低于全省(市)平均水平。
3.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加强宣传。同时,切实做好各类信息和报表报送工作。民生工程牵头科室或经办机构,每月要认真准确填报汇总省局民生工程报表相关数据,特别是经办机构,同时承担数据填报及汇总职能,既要确保本部门数据填报质量,又要对各县区填报数据把关,汇总上报,确保数据质量。市农合中心要配合市医保中心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表中涉及农合数据的把关,由市农合中心审核后,再由市医保中心汇总上报。民生工程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市局民生办工作要求,同步做好每月民生工程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工作,市局民生办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和阶段成效,形成分析报告,为市局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和报送上级民生办。
请各牵头部门及各县区医保局确定1名负责民生工程工作的联络员,并于4月17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报规划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