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生育津贴的问题

信件编号: 20251021001 来信时间: 2025-10-21 03:31
信件类型: 其他 姓名: 赵****
内容: 我的职工医保已交满一年,今年2025年6月停缴职工医保,789三个月领取失业金,10月份续交灵活就业,期间没有断交,4月份怀孕,预产期2026年1月,若是到生产的时候都是交灵活就业,我能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5-10-21 10:51

答复意见:

赵女士:
您好!
分娩当月是灵活就业参保状态,且分娩当月前单位职工医保转灵活就业职工医保,两种参保方式的缴费时间加一起连续缴满6个月,第7个分娩,则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及灵活就业生育补助金待遇。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待遇,除按照我市现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外,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分娩时,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标准为: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 天×98 天,并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
我们于2025年10月21日电话联系您,解答了相关问题,您表示已了解。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8881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用户满意度评价:
  • 查询密码:

  • 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