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医保局“三项举措”推动退役士兵
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步入全省前列
为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保障退役士兵医保权益落到实处,淮南市医疗保障局“三项举措”,推动退役士兵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步入全省前列。
一是梳理相关政策,广泛征求意见。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举措>的通知》及《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具体措施>的通知》精神,淮南市医保局通过全面征求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区)医保局及医保经办机构的意见,结合历年来相关的政策,出台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参加淮南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淮南市退役士兵医疗保险参保接续的适用范围、参保缴费年限认定规定、补缴范围、缴费基数及比例、补缴责任和要求等,为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召开县(区)医保部门退役士兵医疗保险参保接续工作专题推进会,要求各县(区)医保部门认真按照《通知》,做好辖区内退役士兵参保接续的初审、计算缴费和补缴医疗保险费用入账工作,明确4月底完成初审,6月底完成缴费任务,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督促落实工作开展,对各县(区)每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确保按时完成缴费任务。
三是认真落实,初见成效。淮南市2019年1月21日前退出现役的未参保和医保断缴的退役士兵为6801人。3月20日开展退役士兵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各县(区)医保门核查率达99%,缴费323人,占全省已缴费956人的34%,退役士兵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步入全省前列。下一步,淮南市医保局将继续推进退役士兵医疗保险的缴费工作,确保这一特殊群体的医保缴费和待遇享受,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