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医保局对药品集中采购情况进行通报
为确保医疗机构对集中采购药品、耗材落地使用,淮南市医保局通过定期通报等形式,推动集中带量采购成果落地见效、惠及于民。
一是要求全市医疗机构完成医药集中采购任务量。依据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数据及上级文件要求,对全市101家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情况进行整合,并进行通报。要求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
二是做好配合协同。对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支付标准协同等配套政策衔接、医疗机构强化责任担当,结清货款、“零差率”销售等方面做出要求。
三是激励约束并重。积极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推进集采激励政策落地见效。对落实集采政策不力的单位,通过年度目标考核、通报等进行约束;对未完成保量任务、未按规定使用中选药品的医疗机构,在医保总额指标、医保定点资格、集采激励等考核中予以惩戒。
四是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政策解读和培训,通过公众号、报纸等多种方式,正面宣传、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切实做好临床使用药品的解释工作,提高群众临床用药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