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设有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为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方案决策部署,做好确诊及疑似患者治疗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现将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方案》(皖医保秘﹝2020﹞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做好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库存预警与库存信息监测。
各设有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收治病例临床用药需求,及时做好药品采购,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保药品库存充足。对治疗药品采购需求48小时内原采购渠道未响应的,应报送预警信息,并立即启动应急采购。各市、县级定点收治医疗机构每日报送治疗药品库存信息。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依托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监管系统,做好辖区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采购供应情况监测,确保药品供应稳定。
二、做好医药配送企业采购预警和医药企业库存信息监测。
承担定点医疗机构供货任务的医药配送企业,应积极采购新冠肺炎治疗方案推荐药品,确保药品库存充足。对新冠肺炎治疗方案推荐的药品连续2天发生采购困难,或者到货时间超过3日以上的,应报送预警信息,并立即告知供应医疗机构,启动应急采购。以医疗机构现有定点储备医药企业为基础,适当增加采购及配送能力强的大型医药企业,进行新冠肺炎治疗方案推荐药品库存信息监测。结合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库存及需求情况,加强预测研判,对库存较少、临床需求量较大防控治疗药品,及时引导医药配送企业采购备货,保障医疗机构临床需求。
三、重点考虑本省可生产药品的使用和储备。
在新冠肺炎治疗方案相关药品中,3个药品可由安徽省相关企业生产。2个药品功能主治相近药品复方银花解毒胶囊可由安徽相关企业生产。
①免疫球蛋白(丙种球蛋白)
②α-干扰素
③疏风解毒胶囊(颗粒)
④将与治疗方案推荐的金花清感颗粒、金叶败毒颗粒,功能主治相近的复方银花解毒胶囊、麻芩消咳颗粒和小儿青翘颗粒、作为备选推荐药品。
四、做好短缺药品调剂和畅通药品市场采购供应渠道。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主动对接卫生健康部门,加强与定点收治医疗机构沟通联系,了解医药机构疫情相关药品供应保障情况,及时收集药品短缺信息,协助进行辖区内调剂使用。
对医疗机构原配送企业无法供应的疫情防控治疗药品,可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应急采购,确保药品供应不断档,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