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淮南天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江路店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
市医保中心、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2020年3月7日,我局对定点药店淮南天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江路店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该药店管理松懈,店面入门处无疏导措施,无“购药人群保持间隔距离”等警示标语;虽有体温测量设备,但是防范意识不强,对购药人员不主动测量体温,严重违反疫情期间管理要求。
依据《关于在全市强化零售药店“退烧药”“止咳药”“口罩”销售管理的紧急通知》(淮医 保发〔2020〕17号)、《关于加强发热病人筛查管理的通知》(淮疫控办〔2020〕 106号)及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暂停淮南天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江路店1个月医保结算服务,责令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20年3月15日前书面报送市医保局。
望淮南天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江路店能够正视违规问题,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阶段,市委、市政府要求疫情防控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各定点零售药店要以此为戒,严格、全面、完整地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医保服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