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寿县南唐惠民医院、淮南阳光医院两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
各县区医保部门、局属各单位、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2020年12月15日、2021年2月8日我局检查组分别对淮南阳光医院和寿县南唐惠民医院两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上述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串换项目收费、药品超限定范围使用等违规问题。
依据《淮南市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淮南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试行)》第五十三条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1.追回寿县南唐惠民医院违规费用1035081.87元;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按照协议约定暂停3个月医保结算关系;医保中心扣除内科医生郑彦岭医保医师年度考核分6分。
2.追回淮南阳光医院违规费用142399.23元;医保中心扣除史国旭医保医师年度考核分6分。
上述定点医疗机构要正视违规问题,积极整改。同时,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要以此为戒,加强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医保服务秩序。
请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做好辖区内违规医疗机构医保结算费用追回(拒付)、约谈及督查工作。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