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慢性病门诊申报
| 信件编号: | 201911053 | 来信时间: | 2019-11-19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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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许**** |
| 内容: | 有甲亢治疗3年多了,一直在朝阳医院看的,最近一次是4月多检查的。我看新闻甲亢可以申请慢性病门诊,但是要有住院及检查病历。只是甲亢及并发症不是危机生命是不需要住院的,只有检查病历以及主治医生的治疗方案,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慢性病门诊? | ||
| 回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答复意见:
门诊慢性病办理所需材料:1.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社会保障卡复印件;4.与申请病种相关的近期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材料(鉴定后归还);5.增加病种的,需提供原门诊诊疗证复印件;6.两寸照片一张。办理地点:各县区医保局专设窗口。
我局工作人员于11月25日上午10点52分左右多次拨打电话,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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