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安置报销凭证的问题及指定医院的问题

信件编号: 20210525001 来信时间: 2021-05-25 12:55
信件类型: 咨询求助 姓名: 范****
内容: 我上周看病时,因为是在网上交费的,因此打印出来的发票是单色的,黄线圈出来的长方形章在正式发票上是红色的,药品清单上的红章是我再三要求下收费员才勉强盖上的。 请问单色的发票不加盖红章可以报销吗? 第二个问题,因为我患的是肝硬化,因此办理异地安置时我选的是专科医院,但医院离我居住地较远,约20公里,如果急诊需要就近医治时就很不方便了,请问能否同时指定二个医院? 办了异地安置,如果在淮南就医,还能报销吗?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1-05-26 15:58

答复意见:

范先生:您好,现我市异地安置人员大病医保定点医院只能在安置地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如您就医不方便,可在每年的12月份进行定点医院更改,关于您咨询的电子发票报销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告知您具体的申办流程,您表示了解。

如对回复内容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我局投诉咨询电话0554-6670010咨询。

用户满意度评价:
  • 查询密码:

  • 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