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寿县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门槛及报销比例
| 信件编号: | 20211014002 | 来信时间: | 2021-10-14 11:34 |
|---|---|---|---|
| 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郑**** |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妈妈患乳腺癌五年多了,现在在吃卡培他滨(现在是264.25一盒,6月底前三百多一盒)和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片(65.69一盒),这个药进口的在定点住院开不到,只能在门诊开,一个月门诊的开销就要2905.26元(264.25*10+65.69*4),得等到下一年度初到当地镇医院报销,问他们报销比例的时候他们也说不清楚,所以特来问一下这个特慢病的门诊门槛费及报销比例是怎样的?希望领导能费时给我解答一下,谢谢您!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1-10-14 16:04
答复意见: 郑女士: 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寿县农村居民慢特病报销问题,根据淮南市现行医保报销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须在本统筹区内,选择一所能够满足治疗需要、方便就医配药的医保定点医院,作为自己门诊慢性病的诊治医院。在门慢定点医院以外取药无法报销。 因原农村参保居民门诊慢性病政策特殊性,为确保政策平稳过渡,确定年底之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仍按原渠道就医结算。过渡期结束后,自2022年1月1日期执行。 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一次起付线。市域外省内省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的65%。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在该类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基础上再降低10个百分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