溃疡性结肠炎使用类克(英夫利昔单抗)是否能够报销

信件编号: 20211021005 来信时间: 2021-10-21 20:48
信件类型: 咨询求助 姓名: 毕****
内容: 我女儿去年7月份在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确诊为溃疡性结肠炎,之前一直在使用激素和美莎拉秦治疗,期间反反复复,从今年4月份开始使用类克治疗,类克一支药2006.8元,每次使用一支半(花两支的费用2006.8×2=4013.6元),每四周打一次,加上化验费,在上海使用异地医保报销700左右,现在病情严重,需要每周打一次,想咨询一下类克是否属于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内的药品?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1-10-22 16:08

答复意见:

毕女士

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医保报销进度问题,经了解您家人参加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未办理转院手续。

根据我市现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普通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保底报销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省外医疗机构40%。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在上述类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基础上再降低10个百分点。

在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通过国家平台结算的,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待遇政策;非国家平台结算的,执行参保地医保目录和参保地待遇政策。

您反映的英夫利西单抗药品在我市医保报销目录内,限以下情况方可支付:1.诊断明确的类风湿关节炎经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诊断明确的强直性脊柱炎(不含放射学前期中轴性脊柱关节炎)NSAIDs充分治疗3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并需风湿病专科医师处方。2.对系统性治疗无效、禁忌或不耐受的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需按说明书用药。3.克罗恩病患者的二线治疗。4.中重度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的二线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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