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大额门诊报销
| 信件编号: | 20211222003 | 来信时间: | 2021-12-22 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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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杨**** |
| 内容: | 父母膝关节有问题,需要注射玻璃酸钠。注射是在医院门诊,一针剂一千多,一双腿就要两千多。这两年开始注射,要不就没法走路,膝盖没法打弯。 发文咨询是因为,我在合肥意外骨折,也是门诊随访,花费了快两千元,医生让我走了大额门诊报销。 所以想咨询,在淮南这种大额门诊,有报销途径吗?我父亲是职工医保,母亲是居民医保。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1-12-22 17:36
答复意见: 杨女士: 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门诊注射药品问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不在报销范围内,职工可使用社保卡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和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 居民普通门诊报销不设个人(家庭)账户,实行普通门诊待遇统筹政策。以人为单位,不设年度起付线,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200元,单次封顶线为33元,单次门诊医疗费用控制在60元以内(同一天只限一次)。城乡居民在参保县(区)域内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暂不将普通门诊报销向县(区)域内二级医疗机构延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除外)。 经了解您家人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注射药品,也不属于门诊慢性病范围,无法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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