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费用结算问题

信件编号: 20230103002 来信时间: 2023-01-03 09:09
信件类型: 咨询求助 姓名: 陈****
内容: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和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的参保地医院住院,办理医保联网结算以后,住院费用结算是先全部费用自付,出院报销。还是只需要支付自付部分。请回答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和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各自政策规定。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3-01-06 15:47

答复意见:

陈先生:
  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住院费用问题,医保报销不规定费用垫付方面。
  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688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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