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问题
信件编号: | 20231129001 | 来信时间: | 2023-11-29 1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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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任**** |
内容: | 淮南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六安市就医,报销比例是否和淮南市内就医一样?具体报销比例是多少?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3-11-30 10:01
答复意见: 任先生: 您好! 城乡居民医保临时外出就医的,市域外省内省属二级(含以下)、市属三级(含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1400元,非转诊报销比例为60%。到市域外省内省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55%。在外地长期生活居住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可选择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上传异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异地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异地社区或派出所证明均可),异地备案成功后,在居住地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和在淮南市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相同。 我们已于11月30日电话联系您,向您解答了相关问题,您表示已了解。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688138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