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化街道安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故意欺诈不给报销
| 信件编号: | 20240102001 | 来信时间: | 2024-01-02 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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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举报投诉 | 姓名: | 赵**** |
| 内容: | 本人12月30号上午经过泉化街道安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时看病拿药,首先递给医生医保卡,拿了一盒神奇止咳冲剂,医生拿着我的医保卡在电脑边点了几下 就让我付15元钱,我付钱后想着这个药怎么报销后还要15元这么贵。后来打电话咨询才知道这个医生就没有给报销。 然后我找回去问医生为什么不给报销,医生支支吾吾的一会说看我拿着钱就让我先付钱了,一会又说不知道这个药能不能报销,我的医保卡一直在你手里拿着就直接让付钱一句不提报销的事,在我质问之后医生才给报销,这种欺诈行为让人极为不解和气愤。 6670010一直打不通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01-02 15:08
答复意见: 赵先生: 您好! 城乡居民在参保县(区)域内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每年限额200元。经核实情况后,我们已向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下发了整改通知,需按规范程序为参保人提供就诊报销服务。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1月2日电话联系您,向您反馈了相关处理结果,您表示已了解。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688138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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