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
| 信件编号: | 20240301001 | 来信时间: | 2024-03-01 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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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汤**** |
| 内容: | 本人在第一人民医院南区做了半月板手术,手术后有8千多元讲是卫生材料费不能报销,我想问问是什么卫生材料要8千多?还不给报销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03-01 15:16
答复意见: 汤先生: 您好! 经了解您为我市在职职工医保,在淮南市人民医院住院就医,医保合规费用可纳入报销,三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87%,您目前还未出院结算,现您对医院采用的全自费医院材料等有疑问,此为医院诊疗行为,我们已建议您向医院或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我们已于3月1日电话联系您,解答了相关问题,您表示已了解。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688138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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