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

信件编号: 20240301001 来信时间: 2024-03-01 12:25
信件类型: 其他 姓名: 汤****
内容: 本人在第一人民医院南区做了半月板手术,手术后有8千多元讲是卫生材料费不能报销,我想问问是什么卫生材料要8千多?还不给报销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03-01 15:16

答复意见:

汤先生:

    您好!

    经了解您为我市在职职工医保,在淮南市人民医院住院就医,医保合规费用可纳入报销,三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87%,您目前还未出院结算,现您对医院采用的全自费医院材料等有疑问,此为医院诊疗行为,我们已建议您向医院或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我们已于3月1日电话联系您,解答了相关问题,您表示已了解。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688138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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