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长期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问题

信件编号: 20240528002 来信时间: 2024-05-28 09:29
信件类型: 其他 姓名: 王****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首先感谢先前帮解决长期异地就医的申请问题。 家父交的淮南市农保,因患恶性肿瘤,在江苏南京医院(省三级)就医。 于3月21第一次住院,总费用13335.15元,起付线2667.03元,医保范畴外2135.55元,统筹内11199.6元。本次报销了4183.25元,报销比例为50%。 于4月18日第二次住院,总费用6949.15元,起付线0元。医保范畴外783.29元,统筹内5710.86元,本次报销了2549.66元,报销比例为44%左右。 于5月14日第三次住院,总费用7798.05元,起付线2000元,医保范畴外903.72元,统筹内6894.33元,本次报销了2271.22元,报销比例为45%左右。 诉求①:跨省长期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诉求②:3次住院都是治疗恶性肿瘤,为什么一次没有起付线,一次又有起付线,条件是什么? 诉求③:能否给我一份家父住院的报销明细?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05-28 16:32

答复意见:

王女士:

    您好!

    您的父亲为淮南市城乡居民医保,2024年3月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在南京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居住地就医报销比例享受淮南市同级别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经查询,您父亲3月21日,4月18日,5月14日三次在南京鼓楼医院的住院结算,因国家异地平台医院属性错误,导致结算比例有误,我们已请信息工程师更正同步了相关医院属性问题,现您可以到就诊医院撤销重新结算。

    我们已于5月28日电话联系您,详细解答相关问题,您表示已了解。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8881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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