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转入移期间就医问题

信件编号: 20240904002 来信时间: 2024-09-04 10:30
信件类型: 其他 姓名: 樊****
内容: 你好,由省外将医保转入淮南期间,在淮南产生的就医费用,后期医保转移成功后,如何申请报销? 医保缴纳期间:2020.1-2024.2在淮南缴纳医保,2024.3-2024.8在省外缴纳医保,2024.9起在淮南办理灵活就业并缴纳9月医保,医保始终保持缴纳,未中断过。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09-04 16:10

答复意见:

樊先生:

    您好!

    经了解,您的家人此前在异地缴纳单位职工医保,2024年9月在淮南市参保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分娩当月是灵活就业参保状态,且分娩当月前单位职工医保转灵活就业职工医保,两种参保方式的缴费时间加一起连续缴满6个月,则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及灵活就业生育补助金待遇。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待遇,除按照我市现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外,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分娩时,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标准为: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 天×98 天,并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

    我们于9月4日电话联系您,解答了相关问题,您表示已了解。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8881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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