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慢病问题咨询
信件编号: | 20241106001 | 来信时间: | 2024-11-06 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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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丁**** |
内容: | 我因甲减已申请医保慢病门诊报销,请问门槛费多少?是以自然年度计算吗?报销比例和上限多少?再有这个门槛费是单独核算吗?如果看门诊不是这个病种的话要另外算门槛费吗?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11-06 16:47
答复意见: 丁女士: 您好! 经查询,您为职工医保退休异地安置在合肥,在参保地和安置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门诊慢病一个自然年度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为85%,甲减的年度限额为2000元。未纳入门诊慢病范围就诊的为普通门诊,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在淮南市内、安置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报销。退休职工: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70%;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0%,支付限额3000元。 我们于11月6日电话联系您,解答了相关问题,您表示已了解。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8881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