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异地就医备案事项
信件编号: | 20241226002 | 来信时间: | 2024-12-26 1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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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欧**** |
内容: | 请问淮南职工医保,已经退休的老人,在合肥的定点医院已经异地备案,在骨科治疗,报销比例为什么会有区别?相关政策是什么?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12-27 12:05
答复意见: 欧女士: 您好! 退休职工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享受报销待遇。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支付比例均不相同,级别越低的医疗机构起付线越低,报销比例越高。退休人员: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分别为:400元、500元、700元,第二次、第三次起付线依次递减50元,第四次以上按照第三次执行。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93%、91%、89%。 我们于12月27日电话联系您,解答了相关问题,您表示已了解。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8881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