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报销咨询
信件编号: | 20241231001 | 来信时间: | 2024-12-31 1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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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陈**** |
内容: | 您好,请问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是否所有医保范围内的药品(甲类和乙类)都能报销呢?根据市医保局公布的25家已开通职工门诊统筹结算服务的药店名单,我咨询了几家,得到的答复均为无法走统筹。我需要购买的药品为碳酸钙D3片,国药准字:H20183461,属于医保乙类用药。但是药店说无法报销,希望核实。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12-31 17:01
答复意见: 陈先生: 您好! 目前开通了电子处方流转的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由定点医院根据患者诊疗情况,开具符合患者病情的相关药品处方,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我们于12月31日电话联系您,解答了相关问题,您表示已了解。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8881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