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门诊问题
信件编号: | 20250103002 | 来信时间: | 2025-01-03 1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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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顾**** |
内容: | 12月31日下午我家孩门口玩不慎摔倒头,带去人民医院就诊。因为买的意外险,我看我的保险合同要求需要医保码就诊,看完后我去窗口打印发票,告诉他刷小孩医保,窗口回复说门诊不给报,不能刷,打印票据到自助机打印发票,随即在盖章在门诊病历上,花费335买的泰康报了172.买的人寿的说我没有用小孩医保码就诊要求扣除200元免赔额。加上泰康的就不够了,要是用小孩居民医保码就诊就不用扣除免赔额,又打电话给人民医院,医院回复也是不能刷码。哪个目前我小孩没事就很好了,我就是想问在人民医院朝阳新康保健院如何用医保码就诊呢,怎么居民医保就诊呢,还是的确不可以刷码,因为在国庆社区体检就是有的项目可以刷码报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5-01-07 11:49
答复意见: 顾女士:
您好!
居民普通门诊报销不设个人(家庭)账户,实行普通门诊待遇统筹政策。以人为单位,不设年度起付线,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200元。在市内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暂不将普通门诊报销向县(区)域内二级医疗机构延伸。
您家人在市一院(三级)门诊就医,普通门诊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需要医保结算单可以提供患者社保卡登记医保信息重新结算(不报销)。
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88818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