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配偶生育报销
信件编号: | 20250516001 | 来信时间: | 2025-05-16 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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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费**** |
内容: | 家属怀孕了,没有工作。我们居住在六安市,计划在六安市生育,生育该如何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5-05-16 15:37
答复意见: 费先生: 您好! 经了解,您为淮南市职工医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规定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顺产、不符合手术指征要求剖宫产报销2380元,符合手术指征剖宫产报销4840元,不享受生育津贴。 怀孕满28周后进行生育备案登记,政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提交:1.淮南市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一份(单位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准生证原件 4.孕产妇保健手册5.女方无工作证明(承诺书)。异地分娩/生产的需回参保地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淮南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份(单位盖章)2.出院记录原件(剖宫产增加手术记录和手术知情同意书原件)3.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卡4.参保职工身份证、社保卡(须激活并开通金融功能)复印件。 我们于2025年5月16日电话联系您,解答了相关问题,您表示已了解。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8881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