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更改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开始时间

信件编号: 20250805001 来信时间: 2025-08-05 11:40
信件类型: 其他 姓名: 陈****
内容: 本人陈西姣女士,身份证3404****920422x,参保地是淮南市凤台县毛集区,在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就医,且目前仍在住院治疗之中,尚未出院。于7月29日在支付宝安徽医保小程序申请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合肥)就医备案,经过多方申请求助备案通过开始时间为7月25日,但由于本人办理住院时间为7月20日,申请时间与住院时间有出入,影响本次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在于参保地沟通申请调整开始时间为入院时间无果后,今日7月31日上午10点56分接到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电话后,本人也诉说了相关情况,合肥医保这边表示愿意帮助反馈意见给相关部门。本人出于与淮南市医保局以及参保地医保局(毛集区)沟通失败,无奈之下再次求助省会合肥借此机会希望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帮助,在于合肥医保来电沟通情况,本人也存有相关录音内容,本人表示情况属实。还望能够得到更多相关部门的关注,以寻求帮助反馈意见,且本人在住院治疗之中,目前亟待解决问题!还望理解,恳求帮助,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5-08-05 16:44

答复意见:

陈女士: 您好! 根据《安徽省医保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103号)(一)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省内异地参照执行。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皖医保办(2024)4号)办理异地安置和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提供:1.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异地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或个人承诺书。(另:承诺书备案,是因参保人近期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备案所需材料,但本人保证符合办理条件,自承诺之日起1个月内补齐备案材料,如1个月内不能补齐备案材料的,承诺人自承诺之日起2年内不再享受以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相关医保待遇) 我局工作人员7月30日已致电您说明相关情况,因患者申办的居住证开始日期为7月25日,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不能提前于此时间开始,并向您释明门诊慢特病申报流程及短信告知,您表示了解。7月31日毛集区医保经办人员致电沟通个人承诺制备案办理流程,8月11日再次致电,经查询现您已成功办理备案,问题解决。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888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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