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领取

信件编号: 20250805003 来信时间: 2025-08-05 23:40
信件类型: 其他 姓名: 赵****
内容: 1,生育登记成功是6月,我当时还有工作,正常参保,满一年。 2,激活生育险时是8月,这时我失业了,正在领取失业金,只能领取3个月。 3,我现在是离婚状态,二胎,16周。没有结婚证,若是续交医保,改为灵活就业,是否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5-08-06 10:44

答复意见:

赵女士:
您好!
经查询,您于7月开始为失业金代缴医保,职工医保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无断缴、漏缴、迟到账),第7个月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怀孕满28周后办理生育备案登记,若您失业金领取结束后,接续参保灵活就业医保,分娩当月是灵活就业参保状态,且分娩当月前单位职工医保转灵活就业职工医保,两种参保方式的缴费时间加一起连续缴满6个月,则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及灵活就业生育补助金待遇。
我们于2025年8月6日电话联系您,解答了相关问题,您表示已了解。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8881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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