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挂帐问题咨询

信件编号: 20250806001 来信时间: 2025-08-06 11:05
信件类型: 其他 姓名: 朱****
内容: 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生育挂帐,8.5号检查总费用386元,只报销了生育保险 彩超和挂号费共109元,我想问下其他(甲状腺检查,纤溶二体)检查277元是不能报销嘛,医院表达意思生育挂帐后,是从职工医保转为生育保险,那后期生产完 除生育保险报过外,其他的没报的还可以走职工医保再报嘛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5-08-06 15:00

答复意见:

朱女士:
您好!
怀孕满28后,在定点医院的产检必检项目才能纳入生育报销,通过生育报销已结算的项目,不再纳入职工普通门诊进行报销。
我们于2025年8月6日电话联系您,解答了相关问题,您表示已了解。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8881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用户满意度评价:
  • 查询密码:

  • 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