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医保报销和异地就医
| 信件编号: | 20260227001 | 来信时间: | 2026-02-27 0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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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杨**** |
| 内容: | 我家人是淮南寿县退休职工,已在六安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事由:在六安长期门诊血液透析治疗,在六安就医应严格执行淮南市寿县参保地本地报销比例,不得降低,透析中所使用的不管进口还是国产耗材,都是乙类材料,按安徽省统一政策规定不计入先行自付,但淮南市医保局违规收取先行自付费用,导致我家人比六安及合肥等地同病患者多付1-2倍费用,12345投诉未解决。 依据:皖医保秘{2020}132号、皖医保发{2024}9号明确:省级统一政策,各地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调整,本人打12345市长热线回复告知,把发票带回淮南市可以按照95%报销比例给予报销,在六安就不执行95%报销比例,为什么办理了长期备案不执行参保地95%报销比例? 诉求:1.立即纠正淮南医保违规政策,按全省统一标准结算;2.退还多收费用;3.书面回复处理结果;4.保障后续透析费用按照全省统一政策正常结算!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6-02-27 09:4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与六安二院血透室核实,患者使用的材料为进口材料。患者已办理退休人员异地安置业务,可在六安二院直接结算。来电人提出“为何仍需自费结账后返淮核算”是患者对异地结算报销费用存在异议,建议带回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结算。 2026年2月27日联系来电人,告知其处理意见,其表示满意。 办理部门:寿县医保中心 经办人:段晓峰 联系方式:0554-4108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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