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互相冲突
| 信件编号: | 20260706001 | 来信时间: | 2026-07-06 09:27 |
|---|---|---|---|
| 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汤**** |
| 内容: | 背景:仅办理过2026年的居民医保 问题:在安徽医保小程序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时,提示将自动暂停居民医保。已知灵活就业医保有6个月的等待期,那么在这6个月的等待期内,连居民医保的保障都没有吗?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6-07-07 09:04
答复意见: 汤天一: 您好! 接到您反映医保参保冲突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了解情况,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如2026年医保已正常参保缴纳费用,现参加灵活就业医保在6个月待遇等待期内,并且2026年居民医保未退费情况下,需要就医使用医保,可以暂停灵活就业医保恢复原居民医保身份,使用居民医保报销。就医结算结束后再次暂停居民医保,恢复灵活就业医保。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已于2026年7月6日与您联系,就相关政策向您作了详细解答。 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8881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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