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报销办结时间的咨询
| 信件编号: | 20260716002 | 来信时间: | 2026-07-16 2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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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张**** |
| 内容: | 你好,本人因交通事故(有交警部门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为本人全责,无第三方责任人)导致右膝前十字韧带断裂,于今年6月2日在合肥市住院手术,后于6月22日在市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手工报销(已受理),另由于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已签署“同意按未备案住院标准报销”同意书。来信咨询此情况下医保报销钱款到账办结的一般用时。谢谢!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6-07-17 14:33
答复意见: 张先生: 您好! 明确有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不予报销;明确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按普通住院待遇报销。因外伤涉及审核他方责任等环节,经办流程较长,请耐心等待。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6年7月17日联系您说明,如对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联系医保咨询电话0554-8881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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