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市医保局规范整合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将部分治疗性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8月1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规范化”。废止“B超下采卵术”等41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睾丸或阴茎海绵体活检术”项目内涵,整合设立“取卵术”等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对照关系,并制定全市最高政府指导价。
医保报销“零突破”。8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8个治疗性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取卵术”等4个项目发生的费用全额计入医保报销基数;“胚胎移植”等4个项目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剩余90%的费用计入医保报销基数。同时,“取卵术”4个项目,参保患者每人、每项目最高可报销3次。帮助有生育意愿家庭解决“不能生、不敢生”的问题困扰。
定点机构“全覆盖”。目前,全省可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共25家,已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实现了“全覆盖”。参保患者在25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辅助生殖门诊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5万元、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