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两病”:筑牢健康防线,守护生命质量
“两病”人群指得是未达到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近年来,我市医保部门不断完善“两病”患者用药保障机制,切实减轻参保居民“两病”用药费用负担。
一是“两病”用药目录全覆盖。将最新版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直接用于降血糖、降血压的治疗性门诊用药,全部纳入“两病”门诊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两病”人群用药选择面更广。
二是长处方制度利群众。对临床诊断明确、病情和治疗方案基本稳定的“两病”患者,凭有效证件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结合患者需求,实施用药长期处方管理,最长可放宽到3个月,“两病”人群用药更方便。
三是异地就医报销惠民生。长期在外务工、异地居住的“两病”患者,可在参保年度结束前持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规处方和门诊购药发票,回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报销当年度费用,“两病”人群异地就医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