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增补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各县(区)医保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
经前期申报、资料评估、现场核查和有关部门、社会监督员及评估组有关成员集体认定评估结果,现将增补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公示通知如下(名单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日)。如有意见,可联系淮南市医保中心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公室进行反馈,联系电话:0554-6885090。
附件:增补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增补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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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机构经营地址 |
开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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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淮南阳光新康医院 |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中路2号 |
淮南市医疗救助定点(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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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淮南朝阳医院 |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南路15号 |
淮南市医疗救助定点(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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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淮南东方医院集团总医院 |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老龙眼 |
淮南市医疗救助定点(田家庵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