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规范整合950个医疗服务项目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医疗机构收入结构,促进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市医保局规范整合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12类950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6月1日起执行。
规范整合项目。规范整合设立血液系统类、神经系统类、耳鼻喉科类等12类950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面神经肌电图检查”“心电事件记录”等1939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现医疗服务项目全国统一名称编码。
明确支付政策。按“平移原项目支付政策+新设项目暂不纳保”的原则确定项目支付类型。将“颅内动脉瘤夹闭成形费”等741个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高强度聚焦超声治疗费”及美容整形类项目等209个项目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优化收入结构。通过规范整合医疗服务项目,全年预计提高医疗机构收入1945万元,提高医疗劳务性收入,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