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审理守底线 依法监管提质效
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违法违规案件办理流程,健全集体审议、分级决策、依法处置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防范行政执法风险,近日,市医保局制定印发《市医保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以制度刚性推动医保基金监管依法行政、规范履职。
一是健全审理架构,夯实集体决策基础。明确成立市医保案件审理委员会,由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基金监管科、法规科、市医保中心、基金监测中心为固定成员,按需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参会。案审委办公室设在基金监管科,负责案卷初审、会议组织、审核把关、立卷归档等日常工作,实现案件审理统一归口、前置审核、集体研判。
二是厘清处置边界,精准区分适用情形。严格划清行政处罚与协议处理界限,明确对欺诈骗保、屡查屡犯、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等严重违规行为,坚决实施行政处罚,杜绝以协议处理替代行政处罚、以行政手段规避协议管理等问题,确保定性准确、适用精准、尺度统一。
三是规范审理流程,严格程序标准管理。细化明确必须集体审议的案件范围,统一案件回避、事项陈述、法制审核、集体讨论、表决通过等规范流程,严格落实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生效制度,对重大调整、较大金额变动案件实行二次法制审核,确保每起案件程序合法、过罚相当。
四是完善分级报审,筑牢风险防控防线。明确重大复杂案件、行政处罚案件、中止解除协议案件、涉纪涉刑移送案件等必须报请局党组会审议,同步严格落实会议保密纪律。通过分层审议、逐级把关、全程留痕,全面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市医保局将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全力织密织牢医保基金法治监管防护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