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为规范实施我省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24〕29号)、《国家医保局等7部门关于做好当前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11号)等要求,经公开发布遴选公告、评价机构自愿申报、组织专家综合评审,拟确定安徽中医药大学、蚌埠医科大学为安徽省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8月20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551-69029787。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