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 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16号)、《关于做好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审定,拟将以下940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致电咨询电话0554-6686772。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