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两病”保障精准发力 政策落地惠及参保居民
近年来潘集区聚焦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需求,通过明确准入标准、规范申报流程、优化待遇保障等多项举措,持续完善“两病”门诊保障体系,让医保惠民政策精准触达参保群众,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在准入认定方面,精准划定保障范围,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未达到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确需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纳入保障。为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持续优化“两病”经办服务。在认定环节,将审核权限下放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患者需持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检查单据、门诊记录或住院病历、出院小结等材料,前往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办理登记,新增患者次月就能享受报销。患者就诊时,要提供身份证明,经治医师需出具完整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经医师签名和医保办盖章即可生效。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核对申报材料并妥善存档,筑牢保障精准落地的第一道防线。
待遇保障层面,政策红利直达民心。“两病”患者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55%比例支付。其中,高血压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元,糖尿病患者400元,且报销费用不占用普通门诊限额。同时实行动态管理机制,连续半年无用药记录的患者将自动退出,再次申请需按规定重新办理,确保医保基金使用精准高效。
为提升服务实效,用药保障上,所有降血压、降血糖治疗性门诊用药均纳入支付范围,医疗机构优先选用集采中选药品、甲类药品及国家基本药物。长处方政策进一步优化,常规患者按月开药(高血压月报销限额25元、糖尿病33元),持续用药一年以上并签约家庭医生的患者,用药量可放宽至3个月。
下一步,潘集区将持续推进“两病”门诊保障工作提质增效,强化政策宣传与执行力度,让更多参保群众清晰知晓政策、便捷享受待遇,切实感受到医保政策的温度与民生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