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清单

发布时间:2020-12-08 09:59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主项

主项

编码

子项

序号

子项

子项

编码

办理材料

办理

时限

办理环节

备注

设定依据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0020360

0100Y

1

单位参保登记

0020360

01001

1.营业执照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2.《淮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登记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3.代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专用表格并制作电子报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

2

职工参保登记

0020360

01002

1. 在职职工:

①《淮南市参加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增/减员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②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 灵活就业人员:

② 效身份证件

②《淮南市参加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增/减员申请表》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1、 单位职工增减员可以在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上直接办理

2、 灵活就业人员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

3

城乡居民参保

登记

0020360

01003

即时办结

1、“淮南医保”微信公众号

2、皖事通APP

1、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首次参保,可凭居住证先在社区新增参保个人信息后再办理网上缴费

2、已缴费的因其它原因可在享受期开始前在县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退费手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3.《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

4

单位参保信息

变更登记

0020360

01004

《淮南市参加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变更登记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第五十七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

5

职工参保信息

变更登记

0020360

01005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淮南市参加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变更登记申请表》(关键信息变更加盖单位公章)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6

城乡居民参保

信息变更登记

0020360

01006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0020360

0200Y

7

参保单位参保

信息查询

0020360

02001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办结

1.网上查询

2.现场查询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六条

8

参保人员参保

信息查询

0020360

02002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办结

9

参保人员个人

账户一次性支

0020360

02003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

请表》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办结

1.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2.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十四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七条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五条、第六条

三、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0020360

0300Y

10

出具《参保凭

证》

0020360

03001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二条

11

转移接续手续

办理

0020360

03002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参保凭证》

不超过20

工作日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1.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并负责办结

2.转入办理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转出办理应在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划转个人账户 

4.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0020360

0400Y

12

异地安置退休

人员备案

0020360

04001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备案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

“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1.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电话、网络、APP等“不见面”备案

2.办理更改、暂停、恢复和终止的只需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3.省内异地就医参照执行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

2.《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 )

3.《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3号)

4.《关于规范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32号)                                                                           

13

异地长期居住

人员备案

0020360

04002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14

常驻异地工作

人员备案

0020360

04003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

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或个人承诺书任选其一)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15

异地转诊人员

备案

0020360

04004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备案表

3.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即时办结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0020360

0500Y

16

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享受

门诊慢特病病

种待遇认定

0020360

05000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不超过20

工作日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鼓励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下沉到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受理,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认定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28号)

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00203600600Y

17

门诊费用报销

0020360

06001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1.地方需增加其他材料必须事前公示,并一次性告知

2.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3.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2.《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国医保电〔201814号)

18

住院费用报销

0020360

06002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住院治疗记录资料)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七、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00203600700Y

19

产前检查费支

0020360

07001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

办结

1.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相互提供证明材料。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生殖服务登记卡(证)、结婚证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

2.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令)

20

生育医疗费支

0020360

07002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

办结

21

计划生育医疗

费支付

0020360

07003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22

生育津贴支付

0020360

07004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病历资料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

办结

八、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00203600800Y

23

符合资助条件

的救助对象参

加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个

人缴费补贴

0020360

08001

1.救助对象身份证明
2.个人缴纳基本医保参保费用有效凭证

不超过15

工作日

申请核实--发放

1.与其他费用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与相关部门联网实时推送救助对象身份信息

3.符合救助条件但未经认定的应提供《个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委托授权书》由相关部门认定后进行报销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4

医疗救助对象

手工(零星)

报销

0020360

08002

1.医疗救助申请卡(表)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3.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不超过30

工作日

申请审核--支付

1.《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13217号)

2.各市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九、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00203600900Y

25

医疗机构申请

定点协议管理

0020360

09001

1.申请书

2.《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申请表》
3.提供以下证照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科室设置表、大型医疗设备清单、收费标准及有关证书复印件,药品经营品种价格清单
5.卫生技术人员(注册)名册、所在单位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受理审核评估公示

各市每年申请次数、时间可由当地自行确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第三十一条

2.各市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办法

26

零售药店申请

定点协议管理

0020360

09002

1.申请书
2.《基本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申请表》
3.《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4.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复印件
5.所有工作人员从业资质复印件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受理审核评估公示

各市每年申请次数、时间可由当地自行确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第三十一条

2.各市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办法

十、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0020360

1000Y

27

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

费用结算

0020360

10001

办理材料根据定点医药机构与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执行

不超过30

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1.申请人可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2.可凭纸质材料或系统上传数据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一条

28

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零售药店

费用结算

0020360

10002

不超过30

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九条

说明:事项编码按照C0109.1-2018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 1部分:编码要求》进行编码。

附件2

淮南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

1.单位参保开户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开登记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小微企业可在市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各级经办机构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6115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029

凤台县地址: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666062;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家庵区址:田家庵区朝阳西路与惠利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00米田区政务中心一楼

电话0554-2698191

通区址:大通区民主北路易居东方城小区主干道北侧大通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2519022

家集区址:家集区平路谢家集区政务服务

电话0554-5686680

公山区址:八公山区丁山路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2383503

开区址:开区振兴南路76号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6801219

新区址:高新区泰宁大道淝水大道交叉口西南(三和社保所

电话0554-694124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现场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

3.审核通过,即刻办理;审核未通过,告知原因,如材料不合要求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六、申报材料

1.携带参保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2.淮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登记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网址:http://ybj.huainan.gov.cn);

2.查询电话:

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6115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029

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集区查询电话:0554-4666062;

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家庵区查询电话:0554-2698191;

通区查询电话:0554-2519022;

家集区查询电话:0554-5686680;

公山区查询电话:0554-2383503

开区查询电话:0554-6801219;

新区查询电话:0554-6941240。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单位参保登记流程图

2.职工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灵活就业人员及小微企业可在市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各级经办机构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6115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029

凤台县地址: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666062;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家庵区址:田家庵区朝阳西路与惠利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00米田区政务中心一楼

电话0554-2698191

通区址:大通区民主北路易居东方城小区主干道北侧大通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2519022

家集区址:家集区平路谢家集区政务服务

电话0554-5686680

公山区址:八公山区丁山路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2383503

开区址:开区振兴南路76号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6801219

新区址:高新区泰宁大道淝水大道交叉口西南(三和社保所

电话0554-6941240

2.网上办理:单位职工参保业务可在淮南市医疗保局官网自助办理。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现场申请、网上申办;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

3.审核通过,即刻办理;审核未通过,告知原因,如材料不合要求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六、申报材料

1.在职职工:①《淮南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增/减员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②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

    2.灵活就业人员:①有效身份证件②《淮南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增/减员申请表》。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网址:http://ybj.huainan.gov.cn);

2.查询电话:

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6115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029

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集区查询电话:0554-4666062;

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家庵区查询电话:0554-2698191;

通区查询电话:0554-2519022;

家集区查询电话:0554-5686680;

公山区查询电话:0554-2383503

开区查询电话:0554-6801219;

新区查询电话:0554-6941240。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职工参保登记流程图

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参保登记由各县区办理)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二、受理单位

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联合税务部门办理

    三、服务对象

各市、县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1)具有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2)非本地户籍,持有本地居住证且在本地以外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3)各类在校学生;(4其他特殊人群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各乡镇、社区代办点;

2.网上办理:“皖事通”手机APP、“淮医保”微信公众号。

    五、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各县区的乡镇、社区代办点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六、申报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

    九、监督电话

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流程图

(参保登记由各县区办理)

4.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小微企业可在市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各级经办机构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6115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029

凤台县地址: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666062;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家庵区址:田家庵区朝阳西路与惠利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00米田区政务中心一楼

电话0554-2698191

通区址:大通区民主北路易居东方城小区主干道北侧大通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2519022

家集区址:家集区平路谢家集区政务服务

电话0554-5686680

公山区址:八公山区丁山路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2383503

开区址:开区振兴南路76号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6801219

新区址:高新区泰宁大道淝水大道交叉口西南(三和社保所

电话0554-694124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现场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

3.审核通过,即刻办理;审核未通过,告知原因,如材料不合要求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六、申报材料

1.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2.淮南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变更登记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网络查询(网址:http://ybj.huainan.gov.cn);

2.查询电话:

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6115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029

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集区查询电话:0554-4666062;

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家庵区查询电话:0554-2698191;

通区查询电话:0554-2519022;

家集区查询电话:0554-5686680;

公山区查询电话:0554-2383503

开区查询电话:0554-6801219;

新区查询电话:0554-6941240。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流程图

5.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灵活就业人员及小微企业可在市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各级经办机构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6115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029

凤台县地址: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666062;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家庵区址:田家庵区朝阳西路与惠利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00米田区政务中心一楼

电话0554-2698191

通区址:大通区民主北路易居东方城小区主干道北侧大通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2519022

家集区址:家集区平路谢家集区政务服务

电话0554-5686680

公山区址:八公山区丁山路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2383503

开区址:开区振兴南路76号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6801219

新区址:高新区泰宁大道淝水大道交叉口西南(三和社保所

电话0554-694124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现场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

3.审核通过,即刻办理;审核未通过,告知原因,如材料不合要求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六、申报材料

1.淮南市参加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变更登记申请表》(单位参保人员关键信息变更加盖单位公章);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3.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网址:http://ybj.huainan.gov.cn);

2.查询电话:

 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6115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029

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集区查询电话:0554-4666062;

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家庵区查询电话:0554-2698191;

通区查询电话:0554-2519022;

家集区查询电话:0554-5686680;

公山区查询电话:0554-2383503

开区查询电话:0554-6801219;

新区查询电话:0554-6941240。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流程图

6.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授权的乡镇社区代办点;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6115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029

凤台县地址: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666062;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家庵区址:田家庵区朝阳西路与惠利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00米田区政务中心一楼

电话0554-2698191

通区址:大通区民主北路易居东方城小区主干道北侧大通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2519022

家集区址:家集区平路谢家集区政务服务

电话0554-5686680

公山区址:八公山区丁山路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2383503

开区址:开区振兴南路76号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6801219

新区址:高新区泰宁大道淝水大道交叉口西南(三和社保所

电话0554-694124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授权的乡镇、社区代办点现场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或授权的乡镇、社区代受理并审核;

3.审核通过,即刻办理;审核未通过,告知原因,如材料不合要求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六、申报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网址:http://ybj.huainan.gov.cn);

2.查询电话:

 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6115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029

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集区查询电话:0554-4666062;

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家庵区查询电话:0554-2698191;

通区查询电话:0554-2519022;

家集区查询电话:0554-5686680;

公山区查询电话:0554-2383503

开区查询电话:0554-6801219;

新区查询电话:0554-6941240。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流程图

7.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一、事项名称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淮南市各级经办机构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本级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6115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029

凤台县地址: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666062;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家庵区址:田家庵区朝阳西路与惠利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00米田区政务中心一楼

电话0554-2698191

通区址:大通区民主北路易居东方城小区主干道北侧大通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2519022

家集区址:家集区平路谢家集区政务服务

电话0554-5686680

公山区址:八公山区丁山路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2383503

开区址:开区振兴南路76号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6801219

新区址:高新区泰宁大道淝水大道交叉口西南(三和社保所

电话0554-6941240

2.自助办理:医疗保障自助查询终端;

3.网上办理: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现场申请查询、网上查询;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

3.告知查询结果。

六、办理材料

现场查询:单位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网址:http://ybj.huainan.gov.cn);

2.咨询电话:

 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6115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029

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集区查询电话:0554-4666062;

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家庵区查询电话:0554-2698191;

通区查询电话:0554-2519022;

家集区查询电话:0554-5686680;

公山区查询电话:0554-2383503

开区查询电话:0554-6801219;

新区查询电话:0554-6941240。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办流程图

8.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城镇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大中小学学生、城乡居民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各级经办机构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6115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029

凤台县地址: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666062;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家庵区址:田家庵区朝阳西路与惠利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00米田区政务中心一楼

电话0554-2698191

通区址:大通区民主北路易居东方城小区主干道北侧大通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2519022

家集区址:家集区平路谢家集区政务服务

电话0554-5686680

公山区址:八公山区丁山路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2383503

开区址:开区振兴南路76号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6801219

新区址:高新区泰宁大道淝水大道交叉口西南(三和社保所

电话0554-6941240

2.自助办理:医疗保障自助查询终端;

3.上办理:“皖事通”手机APP、“淮医保”微信公众号。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

3.告知查询结果。

六、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自助机查询

3.网络查询(“皖事通”手机APP、“淮医保”微信公众号);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办流程图

9.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参保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统筹范围外、死亡的,可以申请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各级经办机构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3181、6881386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地址: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五、办理流程

1.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统筹范围外的系统定期查询返还

    2.死亡人员:(1参保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银行借记卡(非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说明)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3)符合规定的,办理个人帐户资金支付手续。

六、办理材料

死亡减员退款所需材料:

1.代办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死者火化证复印件;

3.死者减员表复印件(淮南市参加社会保险减员表)章要盖清楚。办好系统查询人员状态为(死亡)才可办理,有单位的单位进行办理;

4.死者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备注:参保职工死者本人如无银行账户,提供亲属银行账户复印件,但单位必须同时出据证明,证明代领亲属与参保职工关系,代领亲属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支行名、户名、加盖公章。

七、办理时限

1.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统筹范围外的系统定期查询返还

    2.死亡人员:不超过30个工作日支付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

2.查询电话:

市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3181、0554-6881386;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潘集查询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流程图

10.出具《参保凭证》

    一、事项名称

    出具《参保凭证》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本级及寿县、凤台县、潘集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申办医保关系转移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经办机构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6115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029

凤台县地址: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666062;

 五、办理流程

   在窗口向工作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后受理、审核、打印,执行申请人医保账户停保封存。

    六、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皖事通”手机APP、“淮医保”微信公众号。);

2.查询电话:

 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6115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029

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集区查询电话:0554-4666062;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出具《参保凭证》办流程图

11.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一、事项名称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本级及寿县、凤台县、潘集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正常参保缴费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经办机构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6115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029

凤台县地址: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666062;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相关资料至服务窗口办理;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材料并按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需补正材料; 

    3.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按规定办理; 

    4.根据审核结果,办理转移交接手续。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咨询电话:

 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6115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029

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集区查询电话:0554-4666062;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流程图

1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退休后在异地生活或户口已转入居住地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各级经办机构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3181、6881386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地址: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2.网上办理:通过“淮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或皖事通APP办理。

    五、办理流程

    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网络申报,也可到各级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1.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审核;

3.审核通过的将申请人异地就医信息备案上传并通知参保人员,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原因。

六、办理材料

1、淮南城镇职工异地安置办理表格一份;

2、异地身份证或异地暂住证或已迁的户口本(要有原件和复印件,且满一年以上,若无则需要异地居住社区或派出所出示一张居住满一年以上证明原件盖章);

3、一寸彩照两张;

4、如有慢病请出示原件一并办理异地转移。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网络查询(淮南医保公众号、皖事通APP);

2. 市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3181、0554-6881386;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查询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办理流程图

1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淮南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3181、6881386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地址: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2.网上办理:通过“淮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或皖事通APP办理。

五、办理流程

    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网络申报,也可到各级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1.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审核;

3.审核通过的将申请人异地就医信息备案上传并通知参保人员,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原因。

六、办理材料

1、淮南城乡居民异地安置办理表格一份;

2、异地身份证或异地暂住证或已迁的户口本(要有原件和复印件,且满一年以上,若无则需要异地居住社区或派出所出示一张居住满一年以上证明原件盖章);

3、一寸彩照两张;

4、如有慢病请出示原件一并办理异地转移。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网络查询(淮南医保公众号、皖事通APP)、;

2. 市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3181、0554-6881386;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查询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办理流程图

14.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学习的参保职工;外出务工(经商)的参保居民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淮南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3181、6881386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地址:凤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中心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2.网上办理:通过“淮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或皖事通APP办理。

五、办理流程

    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网络申报,也可到各级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1.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审核;

3.审核通过的将申请人异地就医信息备案上传并通知参保人员,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原因。

六、办理材料

1、淮南城镇职工、居民异地安置办理表格一份;

2、异地身份证或异地暂住证或已迁的户口本(要有原件和复印件,且满一年以上,若无则需要异地居住社区或派出所出示一张居住满一年以上证明原件盖章);

3、一寸彩照两张;

4、如有慢病请出示原件一并办理异地转移;

5、在职人员(指内退、下岗,单位长期驻外这类特殊人群),除了上述条件外,还需所在单位证明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网络查询(淮南医保公众号、皖事通APP);

2. 市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3181、0554-6881386;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查询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办理流程图

15.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当地转出定点医疗机构

    三、服务对象

 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3181、6881386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地址:凤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中心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开具转院单的定点医疗机构可进行备案。

2.网上办理:通过皖事通APP办理

五、办理流程

1.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并上传至医保经办机构申报,也可到各级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或通过皖事通APP网络申报;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审核,审核通过的将申请人异地就医信息备案上传并通知参保人员,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原因。

2.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申办并通过信息网络系统上传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转诊转院单;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网络查询(皖事通APP);

2.查询电话:

市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3181、0554-6881386;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查询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办理流程图

1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

病种待遇认定

(由各县区办理)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二、受理单位

    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服务对象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通过医保经办机构或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反馈。

五、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通过线上提交材料,申请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2.受理  医保经办机构或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接收并初审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通过原因,审核通过的从系统调取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台账,整理材料,打印《受理通知单》给申请人,推送至业务审核;

    3.审核  抽取医务专家采取线上审核、现场审核、日常审核、集中审核等不同方式,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病历材料或申请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结果,予以认定。医保经办机构对认定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4.办结  审核不通过的填写不通过原因,审核通过的保存登记信息表,将审核结果通过医保部门官网、手机短信、现场公示等方式反馈至申请人,申请人可自行在网上、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六、受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网络查询;

2.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查询电话。

九、监督电话

各级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

病种待遇认定办理流程图

17. 异地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

  

    一、事项名称

    异地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3181、6881386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地址:凤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中心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五、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材料,申请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2.受理  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并初审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通过原因;审核通过的从系统调取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台账,整理材料,打印《受理通知单》给申请人,推送至业务审核;

3.审核  医保经办机构采取按服务项目大类审核或明细项目录入审核等不同方式,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医院收费票据、门诊慢性病费用清单、处方底方,进行初审和复核;

4.拨付  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束,将材料转交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人员再次核对票据信息后支付医疗费用至个人社保卡(或指定银行账户);

    5.办结  医疗费用拨付后,相关材料由财务人员进行存档。

    六、受理材料

1、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诊费用明细清单;

4、医院处方;

5、诊断证明或门诊病历;

6、门诊慢特病证复印件。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淮南医保公众号);

2.查询电话:

市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3181、0554-6881386;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查询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门诊费用报销办理流程图

             

18.住院费用报销

  

    一、事项名称

    住院费用报销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3181、6881386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地址:凤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中心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五、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各级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经办机构委托的医疗机构提交材料,发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申请;

    2.受理  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并初审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通过原因,审核通过的从系统调取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台账,整理材料,打印《受理通知单》给申请人,推送至业务审核;

3.审核  医保经办机构采取按服务项目大类审核或明细项目录入审核等不同方式,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进行初审和复核;

4.拨付  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束,将材料转交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人员再次核对票据信息后支付医疗费用至个人社保卡(或指定银行账户);

    5.办结  医疗费用拨付后,相关材料由财务人员进行存档。

    六、受理材料

1.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出院小结;

5.转诊转院单(办理转院手续需提供,未办理可不提供);

6.急诊抢救住院需提供住院病历。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淮南医保公众号);

2.查询电话:

市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3181、0554-6881386;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查询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住院费用报销办理流程图

             

19.产前检查费支付

(市本级为联网结算,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一、事项名称

    产前检查费支付

二、受理单位

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正常参保缴费的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经办服务大厅地址、窗口电话;

2.自助办理:医疗保障自助查询终端;

3.网上办理: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开通网上办理业务后,及时公布办理业务的网址、手机APP下载地址、微信公众号等办理方式。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相关资料至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 

2.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接收材料并按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需补正材料; 

3.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形成正式结算单;

4.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支付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办结业务。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5.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生殖服务登记卡(证)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

2.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查询电话。

九、监督电话

各级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产前检查费支付流程图

 

20.生育医疗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已生育且正常参保缴费的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淮南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3181、6881386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地址:凤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中心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相关资料至各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 

2.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接收材料并按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需补正材料; 

3.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形成正式结算单;

4.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支付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办结业务。

六、办理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1份(盖单位公章);

2.原始发票;

3.出院记录(剖宫产需增加手术记录、手术知情同意书复印件);

4.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生殖服务登记卡(证)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备注:生育医疗费与生育津贴为合并支付,一次性提供材料即可。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查询电话:

市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3181、0554-6881386;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查询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生育医疗费支付流程图

21.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正常参保缴费的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淮南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3181、6881386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地址:凤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中心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相关资料至服务窗口办理; 

2.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材料并按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需补正材料; 

3.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形成正式结算单;

4.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支付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办结业务。

六、办理材料

(一)、女职工生育挂账

1.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1份(盖单位公章);

2.生育登记卡或生育证;

3.孕产妇保健手册;

4.本人结婚证; 

5.身份证。

注:建孕卡者怀孕28周以后办理备案手续。

(二)、女职工流产挂账

1.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1份(盖单位公章) ;

2.B超单以及门诊病历(须有早孕诊断);

3.结婚证。

(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挂账

1.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1份(盖单位公章);

2.生育登记卡或生育证 ;

3.孕产妇保健手册;

4.结婚证;

5.未就业配偶的无工作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查询电话:

市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3181、0554-6881386;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查询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流程图

22.生育津贴支付

一、事项名称

生育津贴支付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已生育且正常参保缴费的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淮南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3181、6881386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地址:凤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中心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相关资料至经办服务窗口办理; 

2.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材料并按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需补正材料; 

3.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形成正式结算单;

4.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支付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办结业务。

六、办理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1份(盖单位公章);

2、出院记录(剖宫产需增加手术记录、手术知情同意书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5. 引产、流产提供引产、流产医学证明原件。

七、办理时限

市级:初审5个工作日,复审、结算、拨付申报次月逐月发放。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查询电话:

市本级查询电话:0554-6883181、0554-6881386;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查询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生育津贴支付流程图

23.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由各县区负责办理)

一、事项名称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二、受理单位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

三、服务对象

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等符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布经办场所地址、服务电话;

2.网上办理: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开通网上办理业务后,及时公布办理业务的网址、手机APP下载地址、微信公众号等办理方式。

五、办理流程

1.医疗救助对象或医疗保障部门统一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2.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进行核实;

3.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下达后,医疗保障部门拨付到医疗救助参保人员银行账户。

六、办理材料

1.救助对象身份证明;

2.个人缴纳基本医保参保费用有效凭证。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

2.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布查询电话。

九、监督电话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办理流程图

24.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由各县区负责办理)

一、事项名称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二、受理单位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

三、服务对象

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现场申请;

2.医疗保障部门进行业务审核;

3.审核通过,救助资金打入其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审核未通过,告知原因。

六、办理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卡(表);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3.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4.符合救助条件但未经认定的应提供《个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委托授权书》由相关部门认定后进行报销。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布查询电话。

九、监督电话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医疗救助手工报销办理流程图

25.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机构

三、服务对象

淮南市各级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各级经办机构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3181、6881386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地址:凤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中心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五、办理流程

1.受理材料 医保机构接收医疗机构递交的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医保机构对医疗机构申报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3.现场评估 医保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本行政区内申请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综合评估;

4.公示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通过政府或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办理材料

1.《淮南市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申请登记表》(在淮南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执业地点地理位置示意图;

4.医疗机构设置批复文件及复印件、等级评审文件或者卫健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当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5.医疗机构全体职工花名册;

6.医疗机构及其全体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退休返聘);

7.医疗机构及其全体职工已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人社局打印的单位和个人缴费凭证);

8.合法的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房合同书等);

9.未受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近一年来的行政处罚证明材料;

10.医疗机构医保服务承诺书;

11.淮南市医药机构开通医保结算系统申请登记表;

   12.根据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查询电话:

市本级查询电话:0554-6608010.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查询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向社会公布结果并接受监督。

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办理流程图

             

26.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机构

三、服务对象

淮南市各级行政区域内的零售药店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各级经办机构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本级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554-6883181、6881386

寿县地址:寿县寿春镇宾大道与芍陂路交叉口寿县政

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地址:凤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政务中心一楼

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地址: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地址:毛集区康泰路毛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54-5393688

五、办理流程

1.受理材料 医保机构接收零售药店递交的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医保机构对零售药店申报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3.现场评估 医保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本行政区内申请的零售药店进行现场综合评估;

4.公示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通过政府或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办理材料

1.《淮南市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申请登记表》(在淮南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

2.《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营地点地理位置示意图;

4.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

5.零售药店全体职工花名册,包括1名在职在岗执执业药师,经营中药须1名中药师;

6.零售药店及其全体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退休返聘)

7.零售药店及其全体职工已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人社局打印的单位和个人缴费凭证);

8.合法的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房合同书等);

9.近一年来未受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证明材料;

10.零售药店医保服务承诺书;

11.淮南市医药机构开通医保结算系统申请登记表;

 12.根据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查询电话:

市本级查询电话:0554-6608010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查询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向社会公布结果并接受监督。

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办理流程图

             

27.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二、受理单位

淮南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

四、办理渠道

网上办理:医疗保障网络专用结算系统

五、办理流程

1.医院对出院参保病人: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终端进行结算;

2.医院对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医院实时上传结算数据,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按月审核确认后进行网上对账拨付。

六、办理材料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月结算汇总表、就诊结算记录明细数据等(各地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执行)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查询电话

市本级查询电话:0554-6866003;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查询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费用结算办理流程图

28.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二、受理单位

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

四、办理渠道

网上办理:医疗保障网络专用结算系统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不予受理告知原因;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将初审结果发给零售药店,零售药店提交反馈意见,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协议和医疗事实形成审核意见,进行复审后形成审核结果,并对审核后的定点零售药店按月进行结算,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对定点零售药店已结算的医疗费用进行核准;

4.拨付,医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对已核准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拨付结算款。

六、办理材料

职工、居民医保月结算汇总表、刷卡结算、医保电子凭证记录明细数据等(各地根据定点零售药店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执行)。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查询电话

市本级查询电话:0554-6866003;

寿县查询电话:0554-4108508;

凤台县查询电话:0554-8683284;

潘集区查询电话:0554-4984313;

毛集实验区查询电话:0554-5393688。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4-667001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费用结算办事流程图

附件3

淮南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参考样表

1: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参考样表)

□新参保登记     □暂停登记     □注销登记    □拆分合并分立

单位名称

现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原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号码

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帐号

经办

人员

姓名

所在部门

手机号码

联系电话

参保

险种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其他(                         

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填报以下信息

经费来源

主管部门

最新核编人数(含纪检、军转)

退休人数

机关在编

人数

公务员

人数

后勤服务人数

参公在编

人数

事业在编人数

单位声明

本单位依法申请医疗保险登记,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请予办理。

单位(盖章)       

                                

经办机构

意见

□经审核,申报单位不符合参保登记办理条件。

经审核,同意申报单位办理以下社会保险登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其他(                       

经办人签字:       经办机构(盖章)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参考样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编码:                险种:                            □灵活就业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申报工资(元/月)

变更类别

手机号码

备注

增加

中断

终止

恢复

在职转退休

统筹区内转移

1

2

3

4

5

6

7

8

9

注: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单位盖章和填写单位编码。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经办机构经办人: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参考样表)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男  □女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登记地)

              区县()

        街道(乡镇)

村(社区)

               

通讯地址

申请人身份

(建议列选择项打勾,如□中小学儿童 □大学生 □无业成年人等)

财政补助对象

(建议列选择项打勾,如□低保 □重残 □低收入等)

申请人

或监护人

以上信息填报真实,现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已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部门和缴费方式,以及每年规定的缴费时间。

(签字)                                        

收件审核

 经审核,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规定。

 经审核,不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规定。

经办人:                       (受理单位盖章)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参考样表)

单位编码:

填表日期:

原登记事项

变更事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

单位类型

单位类型

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姓名

身份证件

号码

身份证件

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缴费

单位 经办人

姓名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

银行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其他

备注

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经办人:                       (受理单位盖章)

                                                  

5: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参考样表)

单位名称:               单位编码:           联系电话:         □关键信息    □非关键信息               

序号

身份证件号码

姓名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签字

备注

1

2

3

4

5

6

单位经办人

(签章)

单位意见

(盖章)

经办机构

意见

备注: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单位盖章和填写单位信息

6: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参考样表)

序号

身份证件号码

姓名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签字

备注

1

2

3

4

5

6

经办机构意见

经办人:                                                          (受理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关键信息    □非关键信息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参考样表)

参保人基本情况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支取原因

□死亡     □出国定居      □主动放弃     □其他

工作单位

账户号码

开户行

继承人(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与参保人关系

身份证件

号码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工作单位

账户号码

开户行

经协商,由        代表全部继承人办理支取业务,有关款项汇入其名下银行账户,分配事宜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代表人自行负责。

签字:           

被委托人基本情况(如无被委托人,无需填写)

姓名

身份证件

号码

联系电话

备注

支取人签字:                                                    

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参考样表)

凭证号:(省份)(统筹区)(年份)(XXXX)

                  生成日期:年   

   

参保人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

 

户籍类型

 

   

基本医疗保险类型 

 

转出地

 

参保时间

起:          

其中累计实际缴费月数

止:          

个人账户余额 

(大写)                      (小写)¥

            

机构名称

                            (盖章)

地址

 

行政区划代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

1.本凭证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发,是参保的权益记录以及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2.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有接收单位的,将此凭证交由单位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

3.其他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应携带此凭证及有效证件在3个月内到指定办理机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与出具此凭证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

9: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参考样表)

   编号:(省份)(统筹区)(年份)(XXXX)

参保人员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户籍类型

□居民

□农业  □非农业

□台港澳 □外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现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类型

□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其他(请说明)

转出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行政区划代码

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人信息(若参保人办理,则不需填写)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与参保人关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时间:          

10: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参考样表)

(此表由转入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填写并提供给转出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编号:(省份)(统筹区)(年份)(XXXXXXX)

转出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名称:

原在你处的参保人员,因流动就业等原因,现申请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我处。若无不妥,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参保人员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号码

户籍类型

□居民  

□农业      □非农业

□台港澳    □外籍

是否需要转移个人账户

□是                        □否

现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类型

□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其他(请说明)

转入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信息

开户全称

开户银行行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行政区划代码

经办人(签章):                                              转入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名称(章):

联系电话:                                                   日期:        

11: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参考样表)

(此表由转出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供给转入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参保人员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性别:

序号

时间
  月至  

基本医疗保险类型

参保缴费月数

小计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

名称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
行政区划代码

备注

1

2

3

4

5

6

1

 

 

 

 

 

 

2

 

 

 

 

 

 

3

 

 

 

 

 

 

4

 

 

 

 

 

 

...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际转出资金

大写

小写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章):        日期:                

备案编号: 

1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参考样表)

   

  

险种

□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人员类别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

□其他:

登记类别

□新增
□变更

身份证件号码

参保地       联系地址

就医地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转往省
(市、区)

地区
(市、州)

县(区)

温馨提示

1.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3.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

4.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本人
□被委托人
   签名

填表日期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经办人:          经办日期:  

13: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参考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选择定点医院

申请人签名

申报病种名称

医保编码

申报病种情况(符合诊断标准项目)

                                    医师签名:

                                          

审批

意见

备注

认定机构名称(盖章):                                      

14:医疗救助申请卡(参考样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件

号码

家庭

住址

村(社区)

联系电话

申请救助对象类别

□低保  □特困供养人员   □重度残疾人  □孤儿  □低收入对象

□其他:               

申请

原因

申请人授权

现授权                                                            

调查本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请以上部门和机构予以配合并向被授权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以上部门和机构提供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本人予以认可。

授权人:                                                 

民政部门意见

经办机构意见

备注

申请人:                                                       

15:个人承诺书(参考样式)

本人           (身份证件号码:                  ),办理                                    业务。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                                  证明,本人保证符合此业务办理条件,所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承诺人(签名、指印):

          

抄送: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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