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7:22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淮南市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ybj.huainan.gov.cn)信息公开栏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山南新区)民裕东街89号民安大厦 ,电话:0554-6686080,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淮南市医保局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淮南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挥门户网站作用,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主动公开信息1134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其中,概况类信息15条,政务动态信息68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36条,专栏专题维护数量11条策解读采取部门解读、负责人解读、媒体解读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加以解读,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内容质量,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6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利用门户网站中“咨询投诉”、“意见征集”等栏目向人民群众答疑解惑,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收到网友在线流言273条,办结留言数量273条。全年网站总访问量达687021依托微信新媒体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保持更新,全年共发布信息92条,订阅总数增至592581,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规范做好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工作,2020年,共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文件2个,均在规定期限内按申请回复方式答复,无超期、未告知等现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资源源头管理,在公文制发过程中,设置公开属性选项,一并审核报签。不断健全公开机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同时强化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动态管理。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规范设置。合理打造淮南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注重发挥政务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要求,从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入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努力提升平台建设水平。同时打造好微信公众号维护工作,并不断提升信息的更新率、准确率和用户满意度。二是优化功能。着力优化栏目搜索和下载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对应丰富下载格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明确信息发布需经过编辑人员编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道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质量。组织市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4

24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2

2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

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医保局在市政务公开办和局党组领导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推进医保信息公开,保障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医保政务信息的知情权。但也仍然存一些不足之处:一是2020未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对外宣传方面有所欠缺,存在重业务轻公开的问题,社会各界对医保政策、业务办理、惠民举措等方面的了解仍然不够充分、不够全面。二是部分政策解读不够规范,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部分政策存在应解读未解读到位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制定2021年新闻发布会计划,拟围绕医保扶贫、保障贫困人口医保待遇内容召开新闻发布会。

(二)进一步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按照政策解读规范及时编制解读文件并在网站公开,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确保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2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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