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南市医疗保障局淮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人社部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提出健全制度,补齐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其中包括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进一步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
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39号)文件,市医保局草拟《淮南市医疗保障局、淮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县区医保部门、经办机构等意见建议,提请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通知》以省级文件为基础,分别从四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规范筹资,完善保障;三是
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四是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其中在提及参保待遇享受时,根据省级文件要求,“设置不超过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市级文件明确了““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解读机关:淮南市医保局
咨询科室:待遇保障科
联系人:袁庆
联系方式:0554-6686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