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负责人解读】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传清解读《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4〕3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省医保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部署要求,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政策文件的核心关键
《实施意见》共包括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重点任务。包括“七个统一”,即统一参保覆盖范围、统一筹资缴费政策、统一待遇保障政策、统一基金运行管理、统一基金调剂管理、统一医保支付机制、统一医保公共服务。
二是实施步骤。立足全省医保工作实际,分三个阶段稳妥有序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第一阶段:2024年底前,规范统一居民医保待遇保障等配套政策;制定基本医保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第二阶段:2025年起,组织实施居民医保省级统筹相关政策,实施居民医保省级调剂金制度;规范统一职工医保筹资与待遇保障等配套政策。第三阶段:2026年起,组织实施职工医保省级统筹相关政策,实施职工医保省级调剂金制度。
三是保障措施。通过压实部门及属地责任,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处置机制,稳妥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工作顺利实施。
三、政策文件对淮南的利弊分析
1.参保覆盖范围。
截至2024年2月底,2024年度淮南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共计2444638人,参保率达到97.07%,完成目标数的95%以上。特殊人群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率达100%,及时做好新生儿、新认定的救助对象等其他保障人员的参保。基本做到全面覆盖、应保尽保。
2.筹资缴费政策。
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依法依规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机关事业单位6.9%、企业单位7.2%),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2024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为380元,各级财政补助合计为640元。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3.待遇保障政策。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在全省统一框架基础上制定,与省内其它地市待遇政策基本一致。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248552.40万元,基本医保统筹支付182308.31万元,支付比例为73.35%;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为115771.81万元,基本医保支付97002.35万元,支付比例为83.79%。都处于全省70%及80%左右标准。
4.基金运行管理。
我市基本医保基金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结余留用”的原则执行。2023 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265774.79万元,基金支出 278168.78万元,居民累计结存219637.02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2506.16万元,基金支出295110.70万元,职工累计结存219479.03万元。2023年度基金支出略大于收入,主要是疫情后就医人员大幅增加所致,全国普遍在40%左右,我市情况略好,但外出就医增长较多,造成基金略亏。
此外,矿业集团影响了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矿业集团退休人员占比过大,2017年在职退休比为1.21:1,到2023年底,降至0.74:1。2018年整体划转时仅划转结余1.5亿元,2018-2023年度矿业集团征缴收入61.56亿元,支出66.44亿元,赤字4.88亿元。
5.基金调剂管理。
我市建立了DIP支付方式、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其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IP)全国领先,目前运行良好。但全省统筹后调剂5%,给我市造成压力。
6.医保公共服务。
按照省规定,我市有28个医保服务事项,均100%落实。已建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经办服务网,且标准规范统一,运行良好。
我市已实现国家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及我市创新的二十二项便民惠民举措,印发了《医保政策“一本通”》及《医保政策“百问百答”》,所有医保政策均在市医保局网站及“淮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已建立覆盖乡村社区的医保政策宣讲网格化管理机制,每月第一个周六全市医保人员下到包保区域单位开展医保宣讲,及时收集解决群众医保问题,并公布手机号码,便于服务群众。正在实施“一号办”创新工作,集政策咨询、个人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于一体,确保群众的所有诉求都得到及时回应,争取在全国、全省范围内领先。
四、我市的贯彻意见
1.做好各种其他人员年中参保工作,科学测算2025年参保人数,确保应保尽保。
2.根据省局筹资缴费政策,按规定对困难人员进行参保资助,确保资助资金到位。
3.科学实施预算管理,做好基金运行分析,不做过度保障,做好DIP改革年度清算工作。
4.开展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和专项检查,保障医保基金有效运行。
5.在落实现有政策基础上,探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按人头付费改革。
6.提高医保公共服务水平,做好22项便民服务和“一号办”创新工作。加强政策宣讲,推进基层网格化管理。
7.积极与省医保局对接,做好2025年全省居民医保政策统一承接准备,并做好防范各类改革风险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