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肺动脉高压年度支付限额调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发布时间:2024-06-05 09:09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管理服务工作,更好保障参保群众门诊治疗需求,我局草拟了《关于肺动脉高压年度支付限额调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7日(为加快文件出台,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征集方式:电子邮箱35069260@qq.com

联系人:待遇保障科 李京京

联系电话:0554-6686772

通讯地址:淮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山南新区)民裕东街89号民安大厦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  


关于肺动脉高压年度支付限额调整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医保部门,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淮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办法(试行)》(淮医保办〔2021〕25号)文件规定,市医疗保障部门结合淮南实际及基金承受能力,合理设置门诊慢特病医保基金起付线、报销比例,分病种合理设置年度支付限额并适时调整。经调研、专家评估、测算,现将门诊慢特病肺动脉高压病种年度支付限额调整如下:

肺动脉高压调整为特殊慢性病,职工医保年度支付限额30000元/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支付限额24000元/年.

文件印发后,市医保中心负责提出系统调整需求,做好测试工作,确保政策稳妥落实;信息中心负责做好系统调整等相关工作;各县区医保部门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做好报销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生效,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2024年6月5日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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