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04019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20 08:57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尊敬的冯俊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给与配送企业回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给与配送企业回款的建议》中提到有关医疗机构与药品配送企业货款结算周期较长的问题,市医保局在2023年已开始持续推进医保基金药械货款支付方式改革,积极谋划集采药械货款由医保基金代付,以提高医保基金运行效能,解决药械采购过程中的“三角债”问题,从根本上缓解各药械供应企业的资金压力,履行医疗保障局的职责。

目前,市医保局正在财政部门支持下开立医保基金支付集采药械货款支出专户,下一步将依托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发部署淮南市药款结算支付监管及结余留用系统,以实现全市药械生产或配送企业集采药械货款由医保基金直接线上支付,以缩短配送企业回款周期;同时,对各医保统筹区和各医疗机构的集采药械货款结算、支付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有效管理。

具体做法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以医药企业申请回款为起点,以医疗机构审核账单为节点,以医保经办机构支付基金到医药企业为终点,形成一个线上结算闭环,实现申请、审核、支付的线上全流程操作,货款结算“安全、高效、便捷”,进而显著降低医药企业在药品交易和结算方面的财务成本,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调动企业配送集采药品和耗材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关注和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更好地保障企业权益,促进我市医保药品、耗材、集采工作的健康发展。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6650895

联系人:应克启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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