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调整淮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外异地就医住院起付线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3-27 15:36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近日,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调整淮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外异地就医住院起付线的通知》(淮医保发〔2026〕3号),结合本市实际优化职工医保省外异地就医保障政策,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省外异地就医管理,现就文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基本医疗保险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25〕12号)要求,适配本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结合淮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实际和省外异地就医管理工作需要,对职工医保省外异地就医住院起付线进行调整,保障职工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完善异地就医保障体系。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结合本市医保基金运行实际调整省外异地就医起付线标准,进一步规范职工医保省外异地就医管理,兼顾参保职工异地就医保障需求与医保基金可持续发展,推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服务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6年1月,参考省内各地市职工省外异地就医医保起付线,草拟《通知》初稿,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10日发征求意见稿至各县区医保部门、市医保局各科室、中心以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意见征收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6年2月10日,局法规科合法性审查通过。

2026年2月13日,市医保局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3月27日,市医保局正式出台。

四、工作目标

通过调整职工医保省外异地就医住院起付线,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相关医保支持要求,优化职工医保异地就医待遇标准,规范省外异地就医管理,保障医保基金平稳运行,同时持续满足参保职工合理的省外异地就医医疗保障需求。

五、主要内容

本次政策调整仅针对淮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省外异地就医住院起付线,具体调整内容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由现行的400元调整为6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由现行500元调整为7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由现行700元调整为1000元。

六、创新举措

本次职工医保省外异地就医住院起付线调整政策,紧扣公立医院改革发展要求做好医保政策配套衔接,采用精准施策模式,在兼顾参保职工异地就医保障需求的同时,科学管控医保基金支出、筑牢基金安全防线,且政策调整内容单一明确,简化落地执行与参保认知流程,实现政策针对性、稳定性与实操性的统一。

七、保障措施

各县区医保部门、市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严格落实本次起付线调整要求,及时做好政策系统落地、参保人员政策告知、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等相关工作,确保政策调整平稳实施;同时持续做好职工医保省外异地就医费用审核、基金监管等工作,保障医保基金规范使用和参保职工合法权益。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科室:待遇保障科

解 读 人:李京京

联系方式:0554-6686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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