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7:06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ybj.huainan.gov.cn)信息公开栏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存在疑问,请与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山南新区)民裕东街89号民安大厦 ,电话:0554-6686080,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淮南市医疗保障局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政务公开决策部署要求,推进医疗保障政务信息公开;深化开展医保政策解读;推进开展政民互动,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履行政务信息公开职责。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发挥门户网站作用,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市医保局网站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信息1263条。政务资讯731条,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89条,专栏专题维护数量9个;政务微信发布信息242条,加强医保政策解读,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规范性文件基本实现全面解读,文件与解读材料链接互动,政策文件格式统一、要素齐全。全年发布政策解读材料47条。全年主动回应关切19条,互动回应关切662件。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流程,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进行办理。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保障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发布;开展政务公开考评、季度测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工作。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实现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目录衔接;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开要素并多元化进行解读市医保局网站新开设党史学习教育、法治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个专题专栏,微信公众号新增互动回应入口努力提升平台建设水平。

(五)监督保障。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多次开会研究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日常具体工作安排专人专岗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质量。组织市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编制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年报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针对省、市测评反馈的问题清单,第一时间明确责任科室并逐项整改自觉接受社会评议,进一步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1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公开主动程度不够,意见征集形式单一,重点工作任务信息发布不规范。二是信息公开规范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充分、不规范。三是部分政策解读未按要求进行实质性解读。

2022年市医保局将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继续规范政策解读机制、提高解读质量;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医保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20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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